【标题】Public Enemy No. 1 Starts Jail Sentence
【出版】1940年12月
【编绘】Bill Finger / Bob Kane
【角色】布鲁斯·韦恩 迪克·格雷森
“很多人都曾试图违抗法律,吉米·麦考伊就是这样的男人。他出身于底层,摸滚打爬一路成为犯罪霸主,乃至头号公敌。然而最后,他被朋友背叛,被警察追捕,死于暴力和孤独,在他最初起步的地方迎来终结……也许等你读完他的故事后能得到一些启迪。”
(呃(¬_¬)这第一页就已经把本集内容都剧透得干干净净了……)
当吉米·麦考伊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父亲死于车间事故,他与母亲两人搬到贫民区。在这里,吉米学会了各种街头法则,他虽然个子不大但打架强硬,很快就小有名气了。
尽管母亲在做洗衣工作,他自己也找了些零活,但他们依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。
这时美国开始实行“禁酒令”。吉米的朋友靠偷运酒品赚了不少钱。为了帮母亲减轻工作负担,吉米瞒着她干起这一行。
然后有一天,吉米被捕了。由于还未成年,法庭将他判进少管所,直到十八岁成年才能出来。
吉米的母亲无法接受判决结果,当场心脏病发去世了。
从那一刻起,吉米开始痛恨法律,认为是法律杀死了他的母亲。
等他从少管所释放出来后,他又去找了一份走私酒品的工作,然后很快又被逮捕……这回已经成年的他被判入州立监狱一年。
在州立监狱服刑期,吉米认识了其他经验丰富的恶棍,在他们的“教导”下,从一个愤怒叛逆的少年进化为一个狡猾奸诈的罪犯。
若干年过去,吉米有了自己的组织,还成为走私酒品这行的领头羊。
然而某天,“禁酒令”被取消了,于是吉米扩大了组织的营业范围,走私勒索恐吓等等无恶不作……被官方机构称作“头号公敌”。
当局抓住他部下的一些小疏漏,以偷税漏税的名义判吉米入狱十年。
……于是十年过去了。
吉米·麦考伊终于刑满释放,野心未泯的他准备东山再起。
然而,他曾经的生意已经被另一个叫科斯特洛的大佬接管了。
科斯特洛担心吉米会对他造成威胁,打算先下手为强,让属下“不择手段”解决他……
某天,当吉米回到他还是个孩子时曾经居住过的地区,看到孩子们玩的游戏依然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些游戏,不禁感到些许愉悦……
突然,一辆汽车疾驰而来,疯狂地向他扫射!
吉米立即趴倒在地,还叫旁边的孩子“小心!”
(这个细节多少能看出吉米·麦考伊本性不坏吧……)
但有个小女孩还是不幸腿部中弹……
吉米掏出手枪反击,汽车撞到灯柱上,车毁人亡(?)。
吉米准备在警察来前开溜时,蝙蝠侠从屋顶跳下,两人展开了你追我赶的戏码……
吉米打中蝙蝠侠的胳膊,成功逃脱。连续侥幸胜利也令他自信大增。
其实蝙蝠侠本来是打算跟踪刚出狱的吉米,看看他是否走上正道——结果已经很明显了,吉米依然是需要被重点关注的对象!
当晚,吉米召集了他的老部下们,打算重夺地盘,和科斯特洛一决高下。
老部下们刚开始都有点犹豫,但最后还是在吉米的暴力恐吓中臣服了……
吉米是个特别迷信的家伙,他认为一根火柴不能点三根烟,还随身携带着幸运兔腿……
总之,吉米的组织开始到科斯特洛的地盘上发展势力,威胁各位店主改向他们支付保护费,不从者就要被打砸抢烧……
眼看着帮派斗争愈发激烈,街头硝烟不断,布鲁斯认定这背后的罪魁祸首就是吉米·麦考伊,但可惜那些受到胁迫的店主什么都不愿意说。所以他们只好靠自己来收集证据了。
(这里旁白首次正式提及迪克是布鲁斯的“被监护人<ward>”,这么多集了终于有个正式名分了,不容易啊大少)
罗宾假扮成一个在街头擦鞋的穷孩子,在麦考伊家附近转悠。
当帮派开会时,罗宾偷偷靠近门上钥匙孔窥听,但是声音太小听不清。于是他改用眼睛读唇语……(旁白表示这是蝙蝠家必备技能之一)
吉米等人准备明晚去一个叫企鹅俱乐部的夜店搞点破坏,因为他们拒绝向吉米支付保护费。
(企鹅俱乐部……看到这名字时我还以为那谁要出场了……)
企鹅俱乐部的老板同时也给科斯特洛打了电话,要求得到他们的保护,以证明自己以前付的那些保护费没白花!
第二天晚上,活力双雄看到两拨人马先后进入了俱乐部,准备开工!
俱乐部里——吉米方面先开枪动手,场面一片混乱。
活力双雄随后加入战局,场面……更加混乱了。
蝙蝠侠把某个恶棍揍飞到餐桌上,对他说绅士永远不能把双肘都放在桌上……(老爷亲自传授的就餐礼仪!请牢记!)
虽然两路人马看到蝙蝠侠和罗宾后,大部分人就立即将彼此的恩怨抛到脑后,团结一致对付这两个犯罪克星……但吉米不一样,他依然目标明确,趁乱枪杀了几个对手。
(还是先看看活力双雄的花式虐菜吧)
扔桌子、扔盘子、扔杯子、扔蛋糕……
罗宾还砸了一个大提琴:“你肯定不晓得我还学过低音大提琴,它很令人‘震撼’吧?”
(哦,下面还有个被塞进鼓里的)
(乃们两个明明比恶棍更能破坏财物……老板都要哭了喂)
警笛长鸣,吉米等人和活力双雄立即分别撤退。
(反派都知道要走门,某两位为啥非得破坏人家窗户!老板真的哭死了喂)
企鹅俱乐部的老板大概是惊吓过度,都忘了当初是谁主动把那些恶棍叫来的,非常爽快地把锅都推给了科斯特洛……还有吉米。
于是警方带走了科斯特洛,并全城通缉吉米·麦考伊。
听到广播里的通缉令后,同伙们不顾肩膀中弹的吉米,各自害怕地逃散了。
被背叛的吉米也气晕了头,认为这一切都要归咎于科斯特洛。既然警察已经把他带往法院了,那他也要去法院亲手收拾仇敌!
警察们在检查大街上的汽车,吉米就走下车子步行前往——天空突然被厚重的黑云笼罩,转眼间就电闪雷鸣狂风骤雨,仿佛宣告着某种不祥的预兆。
吉米走着走着,突然发现一直贴身携带的幸运兔腿不知掉在何处……他预感到自己气数已衰……
蝙蝠侠发现吉米没有回到自己的藏身地,便开始担心他会气血冲头跑到法院去找科斯特洛。
而在离法院不远的一个小巷里,吉米看到前方有一只黑猫,想起今天还正好是黑色星期五……尽管他非常迷信,但此时他的恨意更加强烈。
吉米来到法院门前,刚好迎面撞上因证据不足被当场释放的科斯特洛等人。
双方立即展开交火,枪声、火光和死亡交织在一起。
当活力双雄赶到时,只来得及揍趴唯一一个还站着的枪手,其他人都已全部中弹倒地。
面对蝙蝠侠的逮捕宣告,吉米大笑着说我不会再去任何监狱了!你来得有点晚!
他捂着胸口慢慢倒下,从法院门前的台阶一点点滚落到底……
吉米·麦考伊,就这样结束了自己恶名昭彰的一生。
第二天,布鲁斯和迪克在家里回顾吉米的悲剧。
迪克问:“如果你有机会跟其他男孩女孩谈论这事,你会说些什么?”
布鲁斯答:“我就说:不必钦佩罪犯的强大力量,不必羡慕他们的时髦穿着,不必向往他们的奢侈住所!其实他们一生都活在恐惧之中……害怕警察,害怕他们自己也会落到吉米·麦考伊这样的结局!”
(为了避免读者们忘记,作者还很贴心地重复了一遍吉米之死的场景……说你们想干坏事的事先想想他!)
最后的旁白则是:
“你还记得我们开头说过这个故事是含有启迪意义的吧,现在你肯定都懂了。要知道有句老生常谈的经典谚语就是:犯罪总是得不偿失!”
(这集的总体氛围还是挺严肃伤感的,看来古早漫也不全是逗比剧……)